《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文内容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文内容太多了,可以直接到网上查。这部法律由中华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2日通过,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几个部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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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我国《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两大类。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如下:
1、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表示。
《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反 不正当竞争 形式意义上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 ,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除了德国的立法之外。其他的如希腊1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奥地利1923年《联邦反不正当竞争法》、波兰1926年《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和日本1934年《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反不正当竞争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已在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个专门禁止 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别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分5章33条,主要内容包括: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
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
并不是只要有恶性竞争的行为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要法律规定的行为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规定的就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反不正竞争法规定几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竞争法规定七种不正当竞争,主要包括混淆行为、虚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
1、权益受损
在不正当竞争中,其他市场主体因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利益受损、企业名誉受到影响等。
2、损失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即使是正当的市场竞争,某些市场主体同样会因为自身的原因、经济环境等不能适应市场发展,在市场竞争中遭受损失,这属于正常现象。只有当经营者的利益受损是因为市场上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行为导致,即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间还应当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追究不正当经营者的法律。
3、主观过错
根据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侵权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要件。因此,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主观的过错。但是,受害的经营者要证明对方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往往比较困难。如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是却不能证明对方的过错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是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的。因此,应当对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过错推定的原则,以便利受害的经营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作斗争。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反不正竞争法规定七种不正当竞争,主要包括混淆行为、虚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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