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一天多少钱
在人身损害的赔偿中,侵害人除了要对受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食宿费进行赔偿外,如果当事人不能正常工作的,还需要对当事人误工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个赔偿就是误工费,那么工伤误工费一天多少钱?下面由为我进行解答。
工伤一天赔多少钱 工伤一天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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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一天多少钱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工伤还涉及的赔偿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标准报销。
四、残疾待遇标准;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伤残;
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九)九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9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4个月计算。
(十)十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2个月计算。
六、生活护理费;
1、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2、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3、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工地工伤务工补贴一天是多少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工伤一天补助70元/天,伙食补助费为本单位因公出伙食补助标准的70%,护理费按照实际护理人的误工费用赔偿,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xing意外损伤。
工伤赔偿误工费多少钱一天
工伤赔偿误工费多少钱一天需视情况而定: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认定工伤的意义是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受法律保护,为员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依据和支持。工伤保险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险范围内的工人因生产、工作中的伤害和职业病提供医疗和生活保障。工伤认定书在支付工伤保险时需要相关证明,遇到时需要重要的证据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款规定应当由省级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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