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植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琪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种植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1、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
2、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3、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
4、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5、扩展资料:一、成立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6、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7、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8、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
9、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10、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11、(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12、(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13、(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14、(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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