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手机游戏 >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内排水设计规范最新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第3.2.8A条规定:地漏的顶面标高应低于地面 5~10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内排水设计规范最新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内排水设计规范最新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内排水设计规范最新


此条规定目的就是防止水封被破坏后污水管道内的有害气体窜入室内污染室内环境卫生。但是在给排水设计说明中很少有人提及,建设及施工单位为了降低造价,使用市场上价格低廉的地漏,这种地漏水封一般不大于3厘米,满足不了水封深度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气压水罐内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管网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气压水罐内的工作压力,不得使管网水压处配水点的水压大于0.55MPa,水泵(或泵组)的流量(以气压水罐内的平均压力计,其对应的水泵扬程的流量),不应小于给水系统小时用水量的1.2倍。

由城镇给水管网夜间直接进水的高位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宜按用水人数和日用水定额确定,由水泵联动提升进水的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不宜小于时用水量的50%,水箱的设置高度(以底板面计)应满足层用户的用水水压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宜采取局部增压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

建筑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11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JJ 122—2008

消防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2014

汽、修、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市政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

以上是基本的,还有些地方规范,比如绿建、节能什么的。

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

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

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

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给水

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

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1

注:当地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可按当地规定执行。

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2

注:①高等学校、、托儿所为生活用水综合指标。

②集体宿舍、旅馆、招待所、医院、疗养院、休养所、办公楼、中小学校生活用水定额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指病房生活用水。

③菜市场用水指地面冲洗用水。

④生活用水额定除包括主要用水对象用水外、还包括用水。其中旅馆、招待所、宾馆生活用水定额包括客房服务员用水、不包括其他用水量。

⑤理发室包括洗毛巾用水。

⑥生活用水定额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额外、还包括热水用水定额和饮水定额。

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表2。1。3

注:①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

②汽内存放汽车在25辆及25辆以下时、应按全部汽车每日冲洗一次计算;存放

汽车在25辆以上时、每日冲洗数、一般按全部汽车的70%~90%计算。

第2。1。4条生活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

小轿车~400L/辆·d

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

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

第2。1。5A条汽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

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

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表2。1。7

注:①表中括弧内的数值系在有热水供应时单独计算冷水或热水管道管径时采用。

②淋浴器所需流出水头按控制出流的启闭阀件前计算。

③充气水龙头和充气淋浴器的给水额定流量应按本表同类型给水配件的额定流量乘以0。7采用。

④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有特殊要求时、其数值应按产品要求确定。

⑤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额定流量和当量应按浴盆水龙头计算、不必重复计算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的额定流量和当量。

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

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

器(槽)和器(槽)的冲洗用水。

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

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

采取其他有效的隔断措施。

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他水管的水压。

第2。2。5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器(槽)直接连接。

第2。2。6条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2。2。7条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当净距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

第2。2。8条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

第2。2。9条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生活饮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贮水池。

第2。2。10条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第2。2。11条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

第三节系统选择

第2。3。1条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或经综合评判方法而确定。

第2。3。2条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

第2。3。2A条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当采用循环水冷却系统时、循环水冷却宜采用机械通风冷却方式。

第2。3。3条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压、均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

第2。3。4条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修管理、建筑物层数等条件、结合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合理确定。分区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住宅、旅馆、医院宜为300~350kPa;办公楼宜为350~450kPa。

第2。3。4A条建筑物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当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超过本

规范第2。3。4条规定时、宜采取减压限流措施。

第2。3。5条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系统、宜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昼夜周期性不足时、应设置水箱;当水压经常不足时、应设置升压或升压及水量调节装置。

第2。3。6条删除。

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

第2。4。1条室内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单向供水。不允许间断供水的建筑、应从室外环状管网不同管段设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状双向供水。如不可能时、应采取设贮水池(箱)或增设第二水源等保证安全供水措施。

第2。4。2条给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碍生产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

第2。4。3条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部门协商处理。

第2。4。4条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内、生活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

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木装修、并不得穿过槽和槽。当给水立管距槽端部小于及等于0。5m时、应采取建筑隔断措施。

第2。4。5条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2。4。6条生活给水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

第2。4。7条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应为0。5m;交叉埋设时应为0。15m、且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第2。4。8条生活给水管道宜明设、如建筑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给水横干管宜敷设在地下室、技术层、吊顶或管沟内;立管可敷设在管道井内。

第2。4。9条生产给水管道应沿墙、柱、桁架明设。当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

第2。4。10条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或共架敷设时、宜敷设在排水管、冷冻管的上面或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给水管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沟敷设。

第2。4。11条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井当需进入检修时、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

管道井应每层设检修设施、每两层应有横向隔断。检修门宜开向走廊。

第2。4。12条给水横管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第2。4。13条给水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2。4。14条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管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m。

第2。4。15条通过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

第2。4。16条给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结露、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第2。4。17条给水管宜敷设在不结冻的房间内、如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地方、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2。4。18条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

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

第2。5。1条给水管管材应根据给水要求、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生活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给水塑料管;管径大于150mm时、可采用给水铸铁管。生活给水管埋地敷设、管径等于或大于75mm时、宜采用给水铸铁管。

二、生产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一般采用非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

三、器、槽和槽的冲洗管、宜采用给水塑料管。

四、各种管道应采用与该类管材相应的专用配件。

五、根据水质要求和建筑使用要求等因素生活给水管可采用钢管、聚乙烯管、铝塑复合管、涂塑钢管或钢塑复合管等管材。

注:①消防、生活共用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管材应采用与生活给水管相同的管材。

②镀锌钢管、镀锌无缝钢管应采用热浸锌工艺生产。

第2。5。2条给水埋地金属管道的外壁、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埋地或敷设在垫层内的镀锌钢管、其外壁亦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含有腐蚀性气体房间内的给水管道及其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外壁采取防腐蚀措施。

第2。5。3条当通过管道内的水有腐蚀性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内壁采取防腐蚀措施。

第2。5。4条给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阀门:

一、引入管、水表前和立管。

二、环形管网分干管、贯通枝状管网的连通管。

三、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从立管接有3个及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

四、工艺要求设置阀门的生产设备配水支管或配水管。但同时关闭的配水点不得超过6个。

第2。5。5条阀门应装设在便于检修和易于作的位置。

第2。5。6条给水管网阀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径小于或等于50mm时、宜采用截止阀;管径大于50mm时、宜采用闸阀或蝶阀。

二、在双向流动管段上、应采用闸阀或蝶阀。

三、在经常启闭的管段上、宜采用截止阀。

四、不经常启闭而又需快速启闭的阀门、应采用快开阀门。

注:配水点处不宜采用旋塞。

第2。5。7条给水管网的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

一、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且在室内连通时的每条引入管。

二、利用室外给水管网压力进水的水箱、其进水管和出水管合并为一条管道时的引入管。

三、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

四、生产设备的内部可能产生的水压高于室内给水管网水压的设备配水支管。

五、升压给水方式的水泵旁通管。

第2。5。7A条止回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水位应能自动开启止回阀。

二、止回阀的阀板或阀芯在重力作用下应能自动关闭。

第2。5。7B条用于分区给水的减压阀、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减压阀宜设置两组、其中一组备用。环网供水和设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在报警阀前时、可单组设置。

二、减压阀前后应装设阀门。

三、减压阀前后宜装设压力表。

四、减压阀前应装设过滤器、并应便于排污。

五、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

注:当减压阀阀前压力超过阀后给水分区允许工作压力时、不得绕减压阀设旁通管。

第2。5。8条当需对水量进行计量的建筑物、应在引入管上装设水表。

建筑物的某部分或个别设备需计量时、应在其配水管上装设水表。住宅建筑应装设分户水表、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宜设在户门外。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上、可不装设水表。

第2。5。8A条水表口径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用水量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额定流量;

二、用水量不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流量。

第2。5。9条消防和生活、生产共用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只有一条引入管时、应绕水表设旁通管、旁通管管径应与引入管管径相同。

第2。5。10条水表应装设在管理方便、不致结冻、不受污染和不易破坏的地方。水表前后直线管段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2。5。11条当必须对水量进行计量、而又不能采用水表时、应采用其他流量测量仪表、装置前后应设规定长度的直线管段。

第2。5。12条高层建筑的给水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网压力变化情况、在输水干管上装设防水锤装置。

第2。5。13条住宅每户进户给水支管宜装设一个可曲挠橡胶接头等隔振降噪装置和配件。

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第2。6。1条生活用水的小时流量、应按本规范第2。1。1条、第2。1。2条和第2。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第2。6。2条生产用水的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第2。6。3条给水管的管径、应根据设计秒流量、室外管网能保证的水压和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所需的水压计算确定。

第2。6。4条住宅、集体宿舍、旅馆、宾馆、医院、、办公楼、学校等建筑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

Ng--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a、k--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应按表2。6。4采用。

注:①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②如计算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时、应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采用。

③综合楼建筑的a值和k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值表2。6。4

第2。6。5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2。6。5)

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

q0--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L/s);

n0--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b--卫生器具的同时给水百分数、应按表2。6。5-1、2。6。5-2、2。6。5-3、

2。6。5-4采用。

注: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的卫生器具给水定额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1

公共饮食业卫生器具和设备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2

实验室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3

影剧院、体育场、游泳池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4

第2。6。6条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如从几条引入管供水时、应定其中有一条被关闭

修理、其余引入管应按供给全部用水量进行计算。

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引入管应按同时使用计算。

第2。6。7条引入管的管径、不宜小于20mm。

第2。6。8条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

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现行的标准《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

注:当有防噪声要求、且管径小于或等于25mm时、生活给水管道内的流速度可采用

0。8~1。0m/s。

第2。6。9条给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管和铸铁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u<1。2m/s时

当u≥1。2m/s时

式中: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m/m);

u--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m/s);

dj--管道计算内径(m)。

二、塑料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6。9-3)

式中:Q--计算流量(m3/s)。

三、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列管网沿途水头损失的百分数采用:

1。生活给水管网为25%~30%。

2。生产给水管网;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

网均为20%。

3。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为10%。

4。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15%。

第2。6。10条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应按下式计算:

(2。6。10)

式中:Hxh--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kPa);

hd--水带的水头损失(kPa);

Hq--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水压(kPa);

qxh--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应按消火所需的充实水柱计算确定;

Az--水带的比阻、应按表2。6。10-1采用;

Ld--水带长度(m);

B--水流特性系数、应按表2。6。10-2采用。

水带比阻Az值表2。6。10-1

第2。6。11条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2。6。11)

式中:hd--水表的水头损失(Mpa);

qg--计算管段的给水流量(m3/s);

Kb--水表特性系数。

按式2。6。11计算后的取值尚应满足:对旋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245Mpa、对水平螺翼式

水表不得大于0。0128Mpa;当消防时、应分别不得大于0。049Mpa和0。0294Mpa。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

第2。7。1条水泵的扬程和出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给水系统无水箱(罐)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二、给水系统有水箱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水箱进水所需水压和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小时流量确定。当高位水箱容积较大、用水量较均匀时、水泵的出水量可按平均小时流量确定。

三、气压给水设备的水泵扬程应满足气压给水系统工作压力。水泵出水量、当气压水罐内平均压力时、不应小于管网小时流量的1。2倍。

四、生活、生产调速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生活、生产、消防共用调速水泵、在消防时其流量除保证消防用水总量外、尚应满足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活、生产用水量的要求。

第2。7。2条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泵、宜设一台备用机组。生产给水系统的水泵备用机组、应按工艺要求确定。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系统的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

第2。7。2A条需增压的给水系统、在节能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可采用变频调速水泵。变频调速水泵电源应可靠、并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第2。7。2B条变频调速水泵应有自动调节水泵转速和软起动的功能、其电机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等保护功能。

第2。7。2C条变频调速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工作点应在水泵主高效区范围内。

二、计算的用水工况宜在水泵流量--扬程曲线的右侧。

三、调整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在高效区内可允许下调20%。

四、当用水不均匀时、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并联配有小型加压泵的小型气压水罐在夜间供水。

第2。7。3条水泵宜设置自动开关装置。

第2。7。4条水泵装置宜采用自灌式充水。

第2。7。5条室外给水管网允许直接吸水时、水泵宜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但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得低于100kPa(从地面算起)。

第2。7。6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可以参考: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3);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3);

3、《建筑设计给水排水规范》(GB50015-2003);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6、《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50331-2002);

7、《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9、《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原因是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很容易找的,而且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现在也不是太难找。关于找具体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我建议你到这里看看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之所以这里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比较全,其他地方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网,可能不如这里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全面,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原因是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很容易找的,而且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现在也不是太难找。

最新的给排水设计规范有哪些

0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版)

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07、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08

0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10、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11、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03

1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07

13、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06

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15、汽、修、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19、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2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22、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

2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1993

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

2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

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32、污水再生产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3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8—2002

3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35、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我们都知道在建筑行业,任何事情都有这严格的规范,这样才能确保良好的施工质量。那么屋面排水设计规范有哪些呢?今天就随小编来面排水设计规范全面解析,以供大家参考哦。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设计规范

屋面排水设计的主要任务首先将屋面划分成若干个排水区,然后通过适宜的排水坡和排水沟,分别将雨水引向各自的落水管再排至地面。

具体步骤:(1)确定屋面坡度的形成方法和坡度大小;(2)选择排水方式,划分排水区域;(3)确定天沟的断面形式及尺寸;(4)确定落水管所用材料和大小及间距,绘制屋顶排水平面图。单坡排水的屋面宽度不宜超过12m,矩形天沟净宽不宜小于200mm,天沟纵坡处离天沟上口的距离不小于120mm。落水管的内径不宜小于75mm,落水管间距一般在18m~24m之间,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200平方米的屋面雨水。水专业规范,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平米的屋面汇水面积(汇水面积含屋面的墙面面积)。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系统

1.屋面雨水系统按照管道的设置位置不同可分为外排水系统、内排水系统

内排水是指屋面设雨水斗,雨水管道设置在建筑内部的雨水排水系统。雨水内排水系统适用于屋面跨度大、屋面曲折(壳形、锯齿形)、屋面有天窗等设置天沟有困难的情况,以及高层建筑、建筑立面要求比较高的建筑、大屋顶建筑、寒冷地区的建筑等不宜在室外设置雨水立管的情况,多采用内排水。内排水系统一般由雨水斗、连接管、悬吊管、立管、排出管、埋地干管和附属构筑物几部分组成

2.屋面雨水系统按照屋面的排水条件分为:檐沟排水、天沟排水

檐沟外排水由檐沟和敷设在建筑物外墙的立管组成。降落到屋面的雨水沿屋面集流到檐沟,然后流入隔一定距离设置的立管排至室外的地面或雨水口。根据降雨量和管道的通水能力确定1根立管服务的屋面面积,再根据屋面形状和面积确定立管的间距。檐沟外排水适用于普通住宅、一般的公共建筑和小型单跨厂房。

天沟外排水由天沟、雨水斗和排水立管组成。天沟设置在两跨中间并坡向端墙,雨水斗设在伸出山墙的天沟末端,也可设在紧靠山墙的屋面。天沟------屋面上在构造上形成的排水沟,接受屋面的雨雪水。雨雪水沿天沟流向建筑物的两端,经墙外的立管排到地面或排到雨水道。立管连接雨水斗并沿外墙布置。降落到屋面上的雨水沿坡向天沟的屋面汇集到天沟,再沿天沟流至建筑物两端(山墙、女儿墙),流人雨水斗,经立管排至地面或雨水井。天沟外排水系统适用于长度不超过100m的多跨工业厂房。天沟的排水断面形式应根据屋面情况而定,一般多为矩形和梯形。天沟的设计应保证排水通畅,设计的主要内容:

天沟的断面尺寸,坡度等,根据水力计算来确定。设计时:常采用断面净尺寸为400mm×400mm,保护高度不小于100mm。计算依据:暴雨强度、建筑物的跨度(汇水面积)、屋面结构形式等。

3.屋面雨水系统按照出户埋地横干管是否有自由水面分为敞开式排水、密闭式排水

敞开系统:为重力排水,检查井设置在室内,敞开式可以接纳生产废水,省去生产废水的排出管,但在暴雨时可能出现检查井冒水现象。

密闭系统:雨水由雨水斗收集,进入雨水立管,或通过悬吊管直接排至室外的系统,室内不设检查井。密闭式排出管为压力排水。一般为安全可靠,宜采用密闭式排水系统。

4.屋面雨水系统按照一根立管连接的雨水斗数量分为:单斗系统、多斗系统

悬吊管上只连接单个雨水斗的系统称为单斗系统,悬吊管上连接多个雨水斗(一般不得多于4个)的系统称为多斗系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单斗排水,以充分发挥管道系统的排水能力,单斗系统的排水能力大于多斗系统。多斗系统的排水量大约为单斗的80%。一根悬吊管上连接一个以上与大气连通的雨水斗。特点:同一建筑屋面上降雨是均匀的,但一根悬吊管上,处于不同位置的雨水斗,在雨水斗直径和汇水面积相同的情况下泄流能力不同。距离立管越远的雨水斗,泄流量越小;距离立管越近的雨水斗,泄流量越大。

5.屋面雨水系统按照雨水在管道内的流分为重力无压流、重力半有压流和压

力流三类

压力流(虹吸式)雨水系统:采用虹吸式雨水斗,管道中呈全充满的压力流状态,屋面雨水的排水过程是一个吸排水过程。

重力半有压流雨水系统:设计水流状态为伴有压流,系统的设计流量、管材、管道布置等考虑了水流压力的作用。

重力无压流:雨水通过自由堰流入管道,在重力作用下附壁流动,管内压力正常,这种系统也称为堰流斗系统。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坡度

平屋面和坡屋面的坡度分界一般是10%,也看到说是12%的.平屋面的结构找坡一般不小于3%,材料找坡最小为2%.也就是说平屋面的最小坡度是2%,坡度太小就会排水不畅.

(一)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耐用年限等,按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的要求,将屋面防水分为四个等级,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

(二)屋面排水坡度应根据屋顶结构形式,屋面基层类别,防水构造型式,材料性能及当地气候等条件确定,并符合规定。屋面的排水坡度屋面类别屋面排水坡度(%)卷材防水、刚性防平水≥2平瓦20-50波形瓦10-50油毡瓦≥20金属屋面10-35注:1卷材屋面的坡度不宜超过25%,当坡度超过25%时应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2卷材防水屋面天沟、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不得超过200mm。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3当屋面坡度超过25%时,不宜采用沥青基防水涂料及成膜时间过长的涂料;4当平瓦、波形瓦屋面坡度超过50%,油毡瓦屋面超过150%时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5架空隔热屋面坡度不宜超过5%,种植屋面坡度不宜超过3%。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方式

在建筑工程中,屋面排水分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两种方式。

1、无组织排水:又称自由落水,是指屋面雨水直接从檐口落至室外地面的一种排水方式。具有构造简单、造价低廉的优点,但屋面雨水自由落下会溅湿墙面,外墙墙脚常被飞溅的雨水侵蚀,影响到外墙的坚固耐久性,并可能影响人行道的交通。无组织排水方式主要适用于少雨地区或一般低层建筑,不宜用于临街建筑和高度较高的建筑。

2、有组织排水:屋面雨水通过排水系统,有组织地排至室外地面或地下管沟的一种排水方式。具有不妨碍人行交通、不易溅湿墙面的优点,因而在建筑工程中应用非常广泛。但与无组织排水相比,其构造较复杂,造价相对较高。

外排水:常用外排水方式有女儿墙外排水、檐沟外排水、女儿墙檐沟外排水三种。在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外排水方案,因为有组织排水构造较复杂,极易造成渗漏。在一般民用建筑中,最常用的排水方式有女儿墙外排水和檐沟外排水两种。

内排水:水落管位于外墙内侧。多跨房屋的中间跨为简化构造,以及考虑高层建筑的外立面美观和寒冷地区防止水落管冰冻堵塞等情况时,可采用内排水方式。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有哪些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有:位置正确、安装牢固、避免漏水、管道的支吊件安装时要美观、管道排列整齐等。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是在敷设和检修管道时,不应互相影响。室外排水方式主要有:检查井、跃水井、排出口、暴雨溢流井等。属于室外排水的废水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产污水、旱流污水等。

室外排水的污水处理流程及方法

流程:一级处理:去除污水中的飘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主要为沉淀。二级处理:污水经一级处理后,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除去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

方法:1、生物处理:利用微生物的作用,使污水中不稳定有机物降解和稳定的过程。2、活性污泥法:污水生物处理的一种方法。该法是在人工充氧条件下,对污水和各种微生物群体进行连续混合培养,形成活性污泥。利用活性污泥的生物凝聚、吸附和氧化作用,以分解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然后时污泥与水分离,大部分污泥再回流到曝气池,多余部分则排出活性污泥系统。

3、生物膜法:污水生物处理的一种方法。该法采用各种不同载体,通过污水与载体的不断接触,在载体上繁殖生物膜,利用膜的生物吸附和氧化作用,以降解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脱落下来的生物膜与水进行分离。

gb50014-201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法律分析:1,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贯彻科技发展观,符合的法律法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达到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健康水平和保障安全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2,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3,雨水量

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83608411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